2008年10月8日

分手的原因


我也懶得再講很多次,只好在這裡寫一句:
我做了讓"陌生人"/"長官"不可原諒的事情,所以他決定分手了~
其實只係咁簡單,沒有什麼特別,是我讓他沒有了當初的愛
而我現在覺得不太差了,接受了自己會做錯事,也原諒了自己....跟住點好?我未諗到~
暫時只打算去實現我對他承諾過的事情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