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是用來表達自己的,有些人認為只需讓對方明白就可以,但有些人,如我,力求準確的表達....這可能是我的"職業病",但剛看到網上的新聞一則,我不禁想問那個記者:"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寫什麼麼????"
新聞來源:星島日報網上新聞
十多年前發生塌簷篷意外、造成一死十三傷的香港仔添喜大廈,業主需各負上近合二十萬元賠償金。大廈內一名卅二歲清潔工疑因精神備受困擾,近年狂無覆診令病情加劇。涉嫌兩度向鄰居恐嚇會潑天拿水的被告,今在東區法院被控兩項刑事恐嚇罪,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下月一日以候精神報告,期間需還押小欖看管。被告母聲稱兒子患精神病但沒有求診,法庭先索兩份精神報告以待是否合適答辯;辯方則指被告需向房協每月償還二千五百元,作為添喜大廈的賠償,保釋外出要求被裁判官拒絕。
1.看完第一句完全不能明白為什麼與被告有關
2.究竟什麼是"近年狂無覆診"?我們可以說間歇,沒有,懷疑近年沒有定期覆診....但為什麼要用"狂無"
3.辯方話被告"需向房協償還...."跟保釋有咩關係先?意會到,係因為要去工作...但係佢恐嚇去傷害人喎....仲要係押小欖看管,唔駛諗保釋啦....其實係咪成段文的次序都有問題呢?....還是我挑剔了~~
有時,我們看一件事情就好似看一篇文章咁,每個人的理解也有不同,寫的人意識也不同,我們能夠做到的是盡力去表達自己.
1 則留言:
原來我寫文都未算最差果位~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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